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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數位發展部處務規程
法規類別: 行政 > 數位發展部 > 組織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8 條
法制處掌理事項如下:
一、法規資料之蒐集、分析及研究。
二、法規制(訂)定、修正、廢止之研議或審議。
三、法規之整理及檢討。
四、法規疑義之研議及闡釋。
五、訴願及國家賠償案件之審議。
六、其他有關法制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