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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交通部鐵道局各工程處辦事細則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交通部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7 條
機電科掌理事項如下:
一、機電工程之設計、變更及預算編審。
二、機電工程替代工法之研擬及審查。
三、機電工程施工及監造之督導。
四、機電工程品質之查核及管考。
五、機電工程及土建、軌道工程界面之整合協調。
六、其他有關機電工程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