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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交通部高雄港務局辦事細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交通部 > 處務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7 條
工務組設規劃、設計、工事三科及測量隊,掌理下列事項:
一、發展計畫中之工程、設施規劃之擬訂事項。
二、港工作業許可證(陸上部分)核發事項。
三、各種港灣、土木、建築工程新建及更新之設計、繪圖、估價、審查、建照執照之取得、驗收事項。
四、工程發包、施工督導、考核、驗收、決算之處理事項。
五、航道、船席、泊地及沿岸水深測量,陸上地形、施工及港灣海象之測量調查事項。
六、工程圖檔建立及管理事項。
七、工程技術諮詢事項。
八、工程預算之擬訂及執行事項。
九、其他交辦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