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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臺灣中區郵政管理局辦事細則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交通部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5 條
郵件收發科職掌如左:
一、本局各類郵件之收攬及收攬區段之規劃事項。
二、本局普通郵件之接收、開拆、收攬、分揀、封發及各類郵件轉運等之
處理及規劃收進事項。
三、本局郵件聯絡作業之管理及協調事項。
四、本局信筒、信箱設置及調整事項。
五、有關本科主管業務查詢單、驗證之處理及公眾查詢之答復事項。
六、有關本科處理之各類郵件統計報表之編造事項。
七、所屬員工考成、獎懲之初核事項。
八、其他有關郵作之收發及轉運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