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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交通部公路局各區監理所辦事細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交通部 > 處務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6 條
監理所處理業務,實施分層負責制度,依分層負責明細表逐級授權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