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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廢
交通部電信總局所屬各區電信管理局組織通則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交通部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2 條
各區電信管理局掌理左列事項:
一、電信長期及短期經營建設計畫之擬議事項。
二、電信業務之經營、推展及督導、考核事項。
三、電信建設工程之策劃、設計及執行事項。
四、電信器材之採購、儲運、調度事項。
五、電信機線設備之管理及維護事項。
六、電子設備之研究、設計、技術支援及維護管理事項。
七、其他依法令辦理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