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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交通部臺灣區國道高速公路局組織條例
法規類別: 行政 > 交通部 > 組織目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0 條
本局人員之任用,適用交通事業人員任用條例之規定。第五條至第九條所定各職稱人員之資位,依交通事業人員資位職務薪給表(國道高速公路)之規定。
前項交通事業人員資位職務薪給表,由考試院會同行政院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