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加入資料夾:

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交通部公路總局組織法(34.04.29制定)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交通部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0 條
公路總局設秘書九人,其中四人簡任;餘薦任,辦理機要文件,及長官交
辦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