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加入資料夾:

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消費爭議調解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院本部 > 消費者保護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0 條
調解委員會委員對於調解事項涉及本身或其同居家屬時,應自行迴避。
前項情形,經當事人聲請者,亦應行迴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