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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多層次傳銷保護機構設立及管理辦法 EN
法規類別: 行政 > 公平交易委員會 > 公平交易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20 條
保護機構收入來源如下:
一、捐助之財產。
二、自傳銷事業及傳銷商收取之保護基金及年費。
三、財產之孳息及運用收益。
四、其他受贈之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