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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公平交易委員會處務規程
法規類別: 行政 > 公平交易委員會 > 組織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0 條
製造業競爭處掌理下列事業關於獨占、結合、聯合行為、限制轉售價格、其他限制競爭行為、欺罔或顯失公平行為之調查處理事項:
一、食品製造業、紡織業、化學製品製造業及塑膠製品製造業。
二、金屬製品製造業、電子產品製造業、運輸工具製造業及其他製造業。
三、礦業、土石採取業、營造業及水電燃氣業。
四、其他相關或不能歸類之行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