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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中小企業輔導準則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經濟部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7 條
輔導中小企業之目標如左:
一、促進中小企業經營管理合理化與生產技術現代化。
二、改善中小企業經營環境。
三、融通資金,協助中小企業創業與發展。
四、鼓勵中小企業合併,擴大企業規模,或促成合作,提高競爭能力。
五、促進公、民營大型企業輔導中小企業建立健全之中心衛星工廠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