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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電力開發協助金運用與監督管理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經濟部 > 能源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0 條
發電設施或輸變電設施於本辦法發布前已取得籌設許可、擴建許可,且就電協金相關事項另有書面規定者,從其規定。但仍應依本辦法第四條第二項第一款及第九條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