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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電力調度轉供費用優惠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經濟部 > 能源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3 條
前條所指對象應繳交電力調度費用及轉供電能費用,其收費方式如下:
一、電力調度費用(元)=電力調度費率(元/度)×售電量(度)。
二、轉供電能費用(元)={輸電費率(元/度)+ 配電費率(元/度)}×售電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