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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公營事業移轉民營條例施行細則 EN
法規類別: 行政 > 國家發展委員會 > 國營經濟事業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8 條
依本條例第六條第二項規定採協議方式為之時,應將採協議方式辦理之理由及徵求對象之資格條件等報請行政院核准。
本條例八十九年十一月二十九日修正施行前,已報經行政院核定並辦理洽特定對象之民營化案件,其有關移轉民營之程序,得繼續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