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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經濟部所屬事業機構表彰員工久任辦法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經濟部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9 條
員工表彰除總經理及協理應專案報部核准後辦理外,其餘人員應于各該機
構每年舉行成立週年紀念時為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