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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財政部所屬鹽務員工退休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經濟部 > 國營事業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8 條
本辦法所稱之月俸額,包括實領本俸及其他現金給與,所稱之工資額,包括正工資及加給工資,均以製鹽總廠之特遇為計算給與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