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加入資料夾:

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現役軍人家屬用電優待付費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經濟部 > 國營事業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2 條
本辦法用電優待付費範圍,係指現役軍人家屬住宅自用非營業用電並按表計電燈電價計費者為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