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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現役軍人家屬用電優待付費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經濟部 > 國營事業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4 條
本辦法自中華民國九十八年一月一日施行。
本辦法修正條文,除中華民國九十九年九月八日修正條文自一百年一月一日施行,一百年十二月二十七日修正條文自一百零一年一月一日施行,一百零一年十二月二十八日修正條文,自一百零二年一月一日施行外,自發布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