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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經濟部所屬各事業機構激勵制度實施辦法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經濟部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2 條
各機構應按業務性質就本辦法所定實施獎金項目分別釐訂實施細則,報請
本部核定後實施。但第二條第一項第三款及第四款之獎金,另由本部參照
本辦法之規定訂定實施要點辦理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