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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用水計畫審核管理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經濟部 > 水利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2 條
中央主管機關對開發單位申報用水結果認有辦理用水查核必要時,應將查核理由、時間、方式及應備資料以書面通知開發單位。
前項查核得以書面、會議或現地檢查等方式為之,開發單位應配合提供相關文件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