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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臺灣省灌溉事業管理規則(新 88.06.30 訂定)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經濟部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45 條
管理機構對灌溉設施除防汛及災害搶修時辦理外每年並應舉行總檢查一次
,擬具歲修計畫,呈報或層報主管機關核准後實施,其屬一般性工程應儘
量於農暇分配受益農民辦理之。因故未能出工得僱工代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