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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臺灣省地下水管制辦法(新 88.06.30 訂定)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經濟部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3 條
主管機關對管制區內之地下水抽水量、補注量與地層下陷之關係,應予觀
測、調查及研究;必要時應監測水質,以調查地下水污染及海水入侵情形

毀損或竊盜前項地下水觀測設施者,除刑事部分移送檢察機關偵辦外,依
水利法第九十一條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