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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計量技術人員管理辦法 EN
法規類別: 行政 > 經濟部 > 標準檢驗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7 條
計量技術人員考試每年或間年舉行一次;必要時,得臨時舉行之。
前項考試採測驗方式行之,考試成績達七十分及格;其應試科目範圍及試題題型,依附表一規定辦理。
應考人得向辦理試務機關(構)申請複查成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