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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度量衡規費收費標準 EN
法規類別: 行政 > 經濟部 > 標準檢驗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22-3 條
區間平均速率裝置檢定費,單一道路區間檢定費每件新臺幣五萬元;同一道路區間雙向同時申請檢定者,二件合計新臺幣八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