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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度量衡規費收費標準 EN
法規類別: 行政 > 經濟部 > 標準檢驗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22-2 條
感應式線圈測速儀檢定費如下:
一、感應式線圈測速儀之主機檢定費,新品每具新臺幣四千二百元,舊品每具新臺幣三千二百元。
二、感應式線圈測速儀之線圈檢定基本費為新臺幣六千七百元,採一處一車道計收,同一處每增加一車道,加收新臺幣五百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