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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數位發展部推動研究與學術機構進行數位發展產業創新及研究發展補助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數位發展部 > 數位策略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2 條
數位發展部(以下簡稱本部)及所屬機關為鼓勵研究與學術機構參與數位發展及產業創新之研究,得就下列事項予以補助:
一、建構創新、前瞻數位發展環境之政策法規研究。
二、建立全民數位韌性、確保國家資通安全、促進社會數位共融、推動產業數位創新轉型之研究發展事項。
三、其他促進數位發展產業創新或研究發展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