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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積體電路電路布局保護法 EN
法規類別: 行政 > 經濟部 > 智慧財產權目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7 條
電路布局權人專有排除他人未經其同意而為左列各款行為之權利:
一、複製電路布局之一部或全部。
二、為商業目的輸入、散布電路布局或含該電路布局之積體電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