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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經濟部推動學術機構進行產業創新及研究發展補助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經濟部 > 投資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2 條
本辦法所稱學術機構,指依法設立之公私立大學校院或依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受補助單位申請作業要點核定補助之國內具學術研究性質之公立機關(構)、行政法人及財團法人,及經衛生福利部公告醫院評鑑及教學醫院評鑑均為合格以上之醫療機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