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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鼓勵業者赴有邦交國家投資補助辦法 EN
法規類別: 行政 > 外交部 > 國際發展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8 條
外交部為評估、審核及追蹤各項補助案件,得督促駐外使領館派員實地訪察業者營運情形,必要時並得召集相關機關開會審查。
前項會議得邀請業者列席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