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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無人載具科技創新實驗審查會議運作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經濟部 > 產業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7 條
審查會議成員及參與審查會議人員,對於參與審查之案件及相關文件,除法令另有規定外,於審查期間應負保密義務。
審查會議結束後,前項成員及人員對於創新實驗所涉營業秘密,除公務上使用或法規另有規定外,應負保密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