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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無人載具科技創新實驗管理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經濟部 > 產業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0 條
本條例第七條第三款所稱可行性,指申請人曾於模擬或封閉性場域測試之相關經驗及數據分析資料,足以證明創新實驗於開放性場域執行測試之安全性及達成效益之可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