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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經濟部所屬產業園區管理機構人事管理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經濟部 > 園區管理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67 條
技工、駕駛、工友及清潔工之工作時間、延長工時、請假、休假、退休及其他相關事項,如勞動基準法及工友工作規則已有規定者,依其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