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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經濟部推動產業人才能力鑑定及管理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經濟部 > 產業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7 條
本部或所屬機關辦理能力鑑定,應就個別鑑定項目,組成產學研專家會議,審議試題、試務,及促進獲證者取得企業採納成效等相關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