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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經濟部辦理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區段徵收取得土地處理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經濟部 > 產業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2 條
本辦法所稱取得土地,係指經濟部(以下簡稱本部)依本法第十九條第二項規定取得之公共建設用地及可供建築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