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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工業區海埔地造地施工管理計畫審查辦法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經濟部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4 條
申請人依核定之造地施工管理計畫及開發契約之內容履行完竣,並經中央
工業主管機關認定者,其繳交之開發保證金得予無息退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