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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經濟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經濟部 > 產業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23 條
本部得派員或委託相關機構進行事業廢棄物再利用之追蹤查核,或要求提供再利用運作有關資料及說明,事業及再利用機構應配合提供相關資料及說明,且不得規避、妨礙或拒絕。
前項事業廢棄物再利用之追蹤查核結果,本部得公示於工業廢棄物清理與資源化資訊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