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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冷凍空調工程業管理規則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經濟部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0 條
冷凍空調工程業申請登記時,不分等級一律應繳登記費新台幣二千元。
申請變更登記及換發、補發登記證者,應減半收費。
前二項登記費之收支應依預算程序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