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加入資料夾:

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經濟部 > 產業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475 條
電度表之電源側以不裝設開關為原則,但電度表容量在六十安以上或方型電度表之電源側導線線徑在二十二平方公厘以上者,其電源側非接地導線應加裝隔離開關,且須裝於可封印之箱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