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加入資料夾:

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經濟部水利署北區水資源局辦事細則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經濟部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8 條
養護課職掌如下:
一、水庫安全檢查及評估事項。
二、水庫設施之觀測、維護及改善事項之督導與查核。
三、石門大壩、榮華大壩與義興防砂壩之週邊工程結構物之觀測、安全檢查及維護事項。
四、石門水庫蓄水範圍淤積處理事項。
五、石門大壩、榮華大壩及義興防砂壩(含石門及義興電廠)工程結構災害緊急應變處理事項。
六、其他臨時交辦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