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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經濟部加工出口區管理處辦事細則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經濟部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6 條
第三組掌理下列事項
一、投資科:
(一)關於加工出口區區內事業申請設立、合併、增資、減資、撤資及變更投資計畫之會同有關機關審查核定及其他有關投資案件之處理事項。
(二)關於加工出口區投資招商計畫及推展事項。
(三)關於加工出口區投資法令之研擬及解答事項。
(四)關於加工出口區投資案件之統計分析及調查考核事項。
(五)關於加工出口區華僑及外國人投資額之審定事項。
(六)關於所在區區內事業投資人之徵信調查事項。
(七)關於所在區區內事業廢品下腳處理之查驗及核准事項。
(八)關於所在區區內事業減徵、免徵及緩徵營利事業所得稅有關證明核發事項。
(九)關於所在區區內事業聘僱外國專門性、技術性工作人員與僑外事業主管許可、管理及申請延長停留證明核發事項。
(十)關於所在區各目的事業單位之聯繫事項。
(十一)關於加工出口區產業轉型輔導事項。
(十二)關於區內事業投資之服務事項。
(十三)關於區內事業僑外資股份之轉受讓事項。
(十四)其他有關投資業務事項。
二、外貿科:
(一)關於加工出口區外匯貿易發展與業務推進之研議規劃事項。
(二)關於加工出口區外匯貿易法令之研擬解答事項。
(三)關於加工出口區外匯貿易之統計分析事項。
(四)關於加工出口區外匯貿易重要措施之研議、協調及聯繫事項。
(五)關於加工出口區區內事業外匯貿易重大申請案件之核轉事項。
(六)關於所在區區內事業貨品輸出入審核簽證事項。
(七)關於所在區區內事業免稅貨品出區處理之核准與管理事項。
(八)關於所在區出進口廠商登記之審查及登記卡之核發事項。
(九)關於所在區區內事業免稅貨品之稽核追蹤及帳冊稽查事項。
(十)關於所在區區內事業高科技貨品輸出之審核簽證、輸入證明文件之核發及流向稽查事項。
(十一)關於所在區區內事業產地證明書及再出口證明書核發事項。
(十二)關於國際經貿組織業務相關事項。
(十三)關於加工出口區產品目錄之編印事項。
(十四)其他有關外匯貿易管理事項。
三、工商科:
(一)關於加工出口區工商管理法令之研擬及解答事項。
(二)關於加工出口區工商資料之統計及彙編事項。
(三)關於所在區公司登記之審查及執照之核發事項。
(四)關於所在區營利事業登記之審查及執照之核發事項。
(五)關於所在區工廠登記之審查及執照之核發事項。
(六)關於其他應經許可登記之審查及執照之核發事項。
(七)關於所在區在區內設有營業或聯絡處所事業之審查及發證事項。
(八)關於所在區在區內設有營業或聯絡處所事業管理費之繳付稽催事項。
(九)關於所在區動產擔保交易之審查登記事項。
(十)關於所在區區內事業年度決算財務報表之核轉事項。
(十一)關於所在區公司負責人資格證明之核發及公司登記之抄錄事項。
(十二)關於加工出口區在區內營業之事業名錄編印事項。
(十三)關於所在區區內事業使用電力證明書之核發事項。
(十四)關於所在區區內事業電氣技術人員執照之核發事項。
(十五)關於所在區交通問題之策劃與協調事項。
(十六)關於所在區人員出入證及車輛通行證之核發事項。
(十七)關於所在區消防業務之督導事項。
(十八)關於所在區水電供應協調事項。
(十九)關於加工出口區同業公會業務之指導監督事項。
(二十)關於所在區門牌新訂及整編事項。
(二十一)其他有關工商管理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