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加入資料夾:

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經濟部水利處各河川局暫行組織規程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經濟部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2 條
經濟部水利處設第一至第十河川局 (以下簡稱各局) ,掌理下列事項:
一、水文及規劃基本資料之測驗、調查及其資料統計分析、管理與河川排
水及海堤治理計畫之規劃事項。
二、工程之勘測、設計、工務行政及監工等事項。
三、河川、排水、海堤管理、河川海堤區域之勘測、工程用地取得及違法
違規行為之預防與取締處罰等事項。
四、器材之供應支配及運輸保管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