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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犯罪被害人保護機構組織及監督辦法 EN
法規類別: 行政 > 法務部 > 保護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7 條
保護機構依本法授權或為辦理本法所定各項保護服務所訂定之作業規定或管理規則,其訂定、修正及廢止,應報請本部核定後實施;其餘作業規定或管理規則,應送本部備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