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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法務部廉政署處務規程
法規類別: 行政 > 法務部 > 組織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5 條
綜合規劃組掌理事項如下:
一、本署年度施政計畫、中程施政計畫與個案計畫之規劃、執行及管考。
二、國家廉政政策與制度之規劃及研究。
三、廉政措施之管考及評估。
四、國際廉政與司法互助事務之聯繫、協調、交流及推動。
五、法規命令、行政規則及解釋之諮詢。
六、行政爭訟及國家賠償事件之協助。
七、廉政工作法規、手冊之研編。
八、全國各機關政風機構組織與人員任免、遷調、考績、獎懲之綜合規劃、擬議及執行。
九、國會聯絡與媒體公關事務之政策規劃、分析、研擬及執行。
十、其他綜合規劃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