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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法務部調查局處務規程
法規類別: 行政 > 法務部 > 組織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1 條
國內安全調查處掌理下列事項:
一、國內安全調查工作之規劃、指導、協調及考核。
二、國內安全情勢調查資料之蒐集、研判、編報及處理。
三、國內財經安全調查資料之蒐集、研判、編報及處理。
四、國內社會安全調查資料之蒐集、研判、編報及處理。
五、其他有關國內安全調查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