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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法務部司法官學院司法官訓練規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法務部 > 法訓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8 條
學員於入本學院受訓前,應經依公務人員考試體格檢查辦法第二條規定之醫院體格檢查;其檢查不合格者,不得參加訓練。學員於入本學院後,並應接受經指定之心理師實施性向測驗,以做為輔導之參考資料。
前項合格標準與應考時之體格檢查標準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