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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法務部司法官訓練所處務規程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法務部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0 條
本所依照本所組織條例第十一條規定舉辦司法人員以外人員之訓練時,得
設置各種訓練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