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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國立故宮博物院辦事細則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國立故宮博物院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20 條
各處、組、室所屬各級人員,對主管所交辦事項及公文處理,應依公務員
服務法之規定,在其職責範圍內,積極負責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