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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輔導青年利用幼獅工業區創辦生產事業辦法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行政院青年輔導委員會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6 條
申請人應填具購地申請書,連同創業計劃送幼獅工業區開發單位,轉送行
政院青年輔導委員會核轉經濟部工業區土地出售審查小組審定之。
屬分期計畫者,除應敘明各分期之計畫內容外,其創業計畫內容,應包括
生產作業、財務、營運預估、土地使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