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加入資料夾:

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行政院青年輔導委員會組織條例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教育部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5 條
第三處掌理左列事項:
一、關於海外學人與留學生回國服務之策劃及就業輔導等事項。
二、關於海外學人、學術與科技團體之聯繫、服務及回國創業之協助事項

三、關於海外人才專長檔案之規劃、建立、應用及聯繫、服務等事項。
四、關於海外學人與留學生回國接待聯誼、活動、海外通訊資料發行及其
他有關之聯繫、服務等事項。